业务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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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p> 不可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承担特种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是,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p>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p style="text-align: left;">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商业贷款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之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2025年5月8日(含)之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5年5月8日之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跨季度计息期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p>
单位少缴补缴业务可以在线办理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有企业电子印章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单位登录(电子印章登录)”登录单位公积金账户在线办结少缴补缴。单位没有企业电子印章的,可通过线上网厅“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专办员通过刷脸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厅后,通过“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少缴补缴”路径,录入职工信息后可选择不见面审批方式申请办理。单位也可申报预约到单位缴存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因托收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变更等原因造成本次少缴补缴托收失败的,将不再托收,单位须重新办理。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内容,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块查阅了解。</p>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一)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确定。</p><p style="text-align: left;"> (二)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九十。</p><p><br/></p>
在深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长有明确要求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p><p style="text-align: left;">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时间可以合并计算;</p><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p>
单位汇缴后,如何打印公积金缴存入账回执?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成功汇缴后,单位专办员登录住房公积金在线办理入口,可通过以下途径打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回执:</p><p style="text-align: left;">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业务管理】—【缴存记录】,进入缴存记录页面。</p><p style="text-align: left;"> (2)点击【单位缴存的查看详情】,根据单位公积金账号查询单位下补汇缴登记信息。</p><p style="text-align: left;"> (3)汇补缴登记成功点击【回执】按钮,可打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回执》。</p>
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禁止性行为规定?
<p>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p><p> (一)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p><p> (二)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共有物业用途;</p><p> (三)违规泄露业主信息;</p><p> (四)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p>
如何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按照住房建设部门发布的配租通告,登录住房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认租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并公示合格名单→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选房名单和选房顺序→选房→签订租赁合同。</p>
已针对深圳的房产办理了商转公,公贷还清后,可以针对剩下的商贷再次申请商转公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就剩余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因此,已申请商转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无法针对剩下的商业贷款再次申请转公积金贷款。</p>
业委会选举如果首轮未能足额选出委员、候补委员的,二轮选举按照什么方式确定候选人当选?
<p>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首轮选举未能足额选出委员、候补委员的,则按照不少于尚未选出的委员、候补委员名额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从尚未当选的候选人中依照首轮选举的得票顺序确定第二轮选举的候选人。第二轮选举的候选人按照该轮选举的得票顺序当选。</p><p> 得票顺序按照所得投票权数占参会业主总投票权数的比例,与所得投票人数占参会业主人数的比例之和的大小确定,两者之和相等的,所得投票权数较多者排名靠前,所得投票权数相等的,抽签确定排名顺序。</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