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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已离职一年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还在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名下,原单位可以移除该职工账户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调出原单位或者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未落实新单位的,原单位可以为职工办理集中封存业务,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管理。</p><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专办员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使用电子印章、数字证书和专办员刷脸方式登录单位公积金账户,选择“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封存(查看详情)”在线办理集中封存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p>
2023年11月1日租房提取新政实施后,之前没有提取的时间段也可以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进行提取吗?如何办理?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不可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在《通知》有效期内(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当月应缴存额提取。</p><p style="text-align: left;">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租房提取采用分段计算原则,系统自动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度。如职工最近一次提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023年11月职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时,系统自动分段计算职工可提取额度,2023年1月至10月每月可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计提,2023年11月可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计提。</p><p style="text-align: left;">  普通租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服务平台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职工也可以选择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期间可每月自动到账。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p>
多子女家庭如何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p style="text-align: left;">  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加盖街道办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房屋租赁凭证、租金发票等材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夫妻双方都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申请时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办理,一方无法到场的可委托另一方代办,办理时可同时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期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每月自动到账。不同时办理的,只能按照月应缴存额100%办理租房提取。</p><p style="text-align: left;">  租房提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业务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p>
公租房如何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p style="text-align: left;">  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夫妻双方都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申请时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办理,一方无法到场的可委托另一方代办,办理时可同时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期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每月自动到账。不同时办理的,只能按照月应缴存额100%办理租房提取。</p><p style="text-align: left;">  租房提取(公共租赁住房租房提取)业务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p>
职工选择按实际月租金办理租房提取,配偶可以选择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办理租房提取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不可以。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同一个时间段内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只能选择一种提取额度计算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的额度应当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合计应不超过实际月租金。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p>
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缩期,缩期后剩余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会按照贷款期限5年以下利率进行调整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服务平台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贷款缩期业务,缩期申请期限为缩期后新剩余贷款期限与已还期限之和。</p><p style="text-align: left;">  贷款缩期后剩余贷款期限+已还贷款期限≤60期(即贷款总期数在5年以内),剩余的贷款本金将按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的利率计收利息。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p>
职工在异地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深圳办理异地城市的公积金业务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在异地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在深圳办理异地城市公积金业务的,应先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确认需要办理的业务是否可以跨省通办。如该业务可以跨省通办,职工可以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交申请材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将申请材料转交至异地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p><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szzfjsj)查询管理部地址并前往现场排队取号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p>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p style="text-align: left;">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具体为:单身居民以不超过35平方米为主;2人家庭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主;3人以上(含3人)家庭以不超过60平方米为主。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5人以上(含5人)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4人家庭配租。</p>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是多少?
<p style="text-align: left;">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0%。属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p><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租金标准按照低保家庭的租金标准执行。</p><p><br/></p>
购买毛坯房的业主,在未对房产进行装修和实际入住之前,可否免于缴交日常维修金?
<p style="text-align: left;">  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条的规定, 日常维修金由业主在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时一并缴纳,用于保修期满后共有物业的安全检测鉴定、维修、更新和改造。房屋装修和实际入住是业主对于其专有部分安排,并不能因为不使用专有部分而拒绝承担缴纳日常维修金的义务。因此,该房产的业主仍需按规定缴交日常维修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