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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类型的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p style="text-align: left;">  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以下重大疾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提取。  </p><p style="text-align: left;">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p>
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必须先封存账户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城市:深圳)、“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等自助办理服务平台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账户状态。账户未封存的,职工应联系缴存单位封存账户后再申请办理。</p>
为什么不能随便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支出的长期互助性储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国家和我市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条件,才能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p>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监管?
<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存在隐瞒、虚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或者不正当手段违法行为,将通过罚款、一定年限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等方式处理;承租人在承租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存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改建、扩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限期改正、罚款、一定年限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等方式处理。</p>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p>&nbsp; &nbsp; &nbsp; &nbsp;&nbsp;不可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承担特种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是,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p>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p style="text-align: left;">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商业贷款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之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2025年5月8日(含)之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5年5月8日之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跨季度计息期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p>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单位缴存职工的缴存基数调整有什么要求?
<p style="text-align: left;">  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按规定调整缴存基数。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4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单位按照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并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一次。缴存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202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期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调整后进行补缴。2025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按其当前缴存基数执行。</p>
单位少缴补缴业务可以在线办理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有企业电子印章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单位登录(电子印章登录)”登录单位公积金账户在线办结少缴补缴。单位没有企业电子印章的,可通过线上网厅“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专办员通过刷脸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厅后,通过“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少缴补缴”路径,录入职工信息后可选择不见面审批方式申请办理。单位也可申报预约到单位缴存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因托收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变更等原因造成本次少缴补缴托收失败的,将不再托收,单位须重新办理。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内容,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块查阅了解。</p>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一)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确定。</p><p style="text-align: left;">  (二)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九十。</p><p><br/></p>
在深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长有明确要求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p><p style="text-align: left;">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时间可以合并计算;</p><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