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选择项目
业务知识库 查看更多
如果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网点递交材料时,缺少部分申请材料,怎么处理?
<p style="text-align: left;">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时应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如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受托银行经办人员可先行受理,待申请人补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审批。</p>
因结婚、离婚需要变更安居型商品房权利人的,如何处理?
<p style="text-align: left;">  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前,因婚姻状况变化需要变更权利人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p><p style="text-align: left;">  1.权利人登记结婚,需要增加登记配偶为该套住房的共同权利人的,配偶应当未在本市拥有政策性住房,且经原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后,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等相关材料。</p><p style="text-align: left;">  2.作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权利人的夫妻,因离婚需要变更权利人为双方其中一方的,应当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生效判决等相关材料。</p>
企业用户登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时提示:用户账号安全等级不够,请将账号提升至L2等级以上。该如何操作?
<p>用户信息不完善会影响后续业务办理所需的信息准确性,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将用户等级安全升级为L2级以上(含L2)。</p>
业主共有资金可以用于定期存款吗?
<p>&nbsp; &nbsp; &nbsp; &nbsp;&nbsp;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业主共有资金除银行储蓄或者依法购买国债外,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不得借贷给他人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定期存款属于银行储蓄,因此,业主共有资金可以用于定期存款。</p>
什么情况需要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被合并的,应当自单位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申请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p>
“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可以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新企业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开办企业一窗通”注册时,可选择自动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再单独预约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秒批”办结!一窗受理!一次填报!  </p><p style="text-align: left;">  已完成商事登记的企业,如未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也可使用“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p>
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
<p style="text-align: left;">  2021年12月起,企业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完成商事登记信息变更的,公积金中心支持同步进行信息变更。公积金系统已自动变更的,企业无需提供材料或重复申请。企业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均可同步变更。</p>
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有业务办理回执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均支持索要回执。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已实现全程无纸化,市民只需提供所需证件的原件由工作人员拍照扫描上传即可,业务办理后市民可以扫描现场二维码获取电子回执。下载后的电子回执可长期保存,便于查询业务办理情况或用于其它业务办理。</p>
单位新员工在单位托收日之后入职的,当月系统还会自动对该员工进行托收扣款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选择托收方式扣款的,系统将自动在每个月的托收日(非工作日顺延)对当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名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的职工发起托收,约1-2个工作日到账;职工在当月托收日之后调入的,则本月不会正常托收扣款,单位可为其办理补缴。托收日由单位和公积金中心约定设置,单位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修改托收日。</p>
如何理解贷款补充规定提及的“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p style="text-align: left;">  根据《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贷款成数、贷款利率和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对应适用首套政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