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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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由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一方继续承租。离异双方均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承租。</p>
如何将深圳的住房公积金转至异地?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需将深圳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异地的,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封存状态,职工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即可,异地转移业务具体流程请咨询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异地转移业务成功办结后职工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为销户状态。</p>
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和支付宝-市民中心等自助服务平台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或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预约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网点查询。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材料可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办事指南查询了解,查询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缴存类-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p>
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定标方法有哪些?如何与评标方法关联使用?
<p> 根据《深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指导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定标方法主要包括票决定标法、票决抽签定标法,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p><p> 评标方法采用择优评审法的,定标方法应当采用票决定标法;评标方法采用定性评审法的,定标方法可以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鼓励业主大会通过票决定标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p><p>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p>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应当重新确定申请人,新确定的申请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可以不受《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至四项条件的限制。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新确定的申请人在续租时可以不受《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条件的限制。</p>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了,还可以在线查询打印缴存明细和缴存证明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的,职工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和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打印普通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个人住房公积金灵活账户销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灵活账户查询打印普通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p>
住宅区公开招标选聘物业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该如何处理?
<p> 根据《深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开标通过本条第一款核实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p>
申请人何时可以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
<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向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续租申请。</p>
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格怎样领取?
<p style="text-align: left;"> 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申请表格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szzfjsj)查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并下载相关申请表格,或通过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行政服务大厅及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领取。</p>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需要等到工作日才可以到账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平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提取资金可正常到账。每月月初及月末为提取高峰,申请提取人数较多,请广大缴存职工尽量避开提取高峰,合理安排提取时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