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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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如何查询本小区开设的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相关信息?
<p> 业主可以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绑定业主身份后,经由“业务办理”——“物业”——“物业服务”——“业主共有资金”,即可查询到所绑定小区开设的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基本信息、余额和流水。</p>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p><p style="text-align: left;">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p><p style="text-align: left;">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3、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4、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p><p style="text-align: left;"> 5、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p><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第1条、第2条规定的条件。</p><p style="text-align: left;"> 住房建设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其他申请条件,具体申请条件在配租通告中载明。</p>
若2025年10月调整职工缴存基数,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差额,需要补缴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单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后,如职工过往月份存在少缴的,请及时进行补缴。</p>
若2025年10月调整职工缴存比例,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差额,需要补缴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单位办理缴存比例调整后,无需对过往月份进行补缴。</p>
房屋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暂不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职工发生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支付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如加装电梯、燃气入户、饮用水入户)、其他住房消费(如物业服务费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消费情形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装修不属于上述住房消费情形,因此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p><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及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有住房的,符合购房提取、偿还购买本市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或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等业务受理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相应的提取业务;职工如需支付家庭名下本市住房的其他住房费用的,可以申请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p>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深圳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原来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在其他城市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可以按规定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深圳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及其他条件审核贷款可贷额度。异地缴存职工原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转移至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p>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还款,有什么注意事项?可以在线办理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申请办理部分提前还款业务,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本金不得低于5000元,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①每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自然缩短(系统默认方式);②贷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p><p style="text-align: left;"> 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部分提前还款。还款当期已办理贷款缩期、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方式、对冲还贷、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再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可办理全部提前还款。借款人办理部分(全部)提前还款前应确保还款账户留存足额资金,如扣款失败,当日将不再发起补扣,借款人需在次日重新申请。</p><p style="text-align: left;"> 借款人为单位缴存职工的,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i深圳”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城市:深圳)和“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自助服务平台办理部分(全部)提前还款。借款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办理部分(全部)提前还款。</p>
关于小区维修资金使用、收取情况,查询的途径有哪些?
<p style="text-align: left;"> 有两种途径可以查询:1、可通过微信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号:szzfjsj)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物业—物业服务”,进行业主身份绑定后查询小区、分栋和分户的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情况;2、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进入“物业管理服务”主页,在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收取栏目输入小区名称进行小区的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明细。</p>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的信息有哪些?
<p>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予以公示:</p><p>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p><p>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p><p> (三)电梯、消防、监控、人民防空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方案等;</p><p> (四)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以及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p><p> (五)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物业管理费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p><p> (六)业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情况。</p><p>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p>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有什么要求?
<p style="text-align: left;">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4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其中,202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12,取整到元。调整缴存基数时,如设置的缴存基数超过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系统会有相关提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