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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应当重新确定申请人,新确定的申请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可以不受《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至四项条件的限制。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新确定的申请人在续租时可以不受《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条件的限制。</p>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了,还可以在线查询打印缴存明细和缴存证明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的,职工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和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打印普通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个人住房公积金灵活账户销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城市:深圳)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灵活账户查询打印普通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p>
住宅区公开招标选聘物业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该如何处理?
<p>&nbsp; &nbsp; &nbsp; &nbsp;&nbsp;根据《深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开标通过本条第一款核实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p>
申请人何时可以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
<p style="text-align: left;">  申请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向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续租申请。</p>
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格怎样领取?
<p style="text-align: left;">  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申请表格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szzfjsj)查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并下载相关申请表格,或通过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行政服务大厅及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领取。</p>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需要等到工作日才可以到账吗?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平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提取资金可正常到账。每月月初及月末为提取高峰,申请提取人数较多,请广大缴存职工尽量避开提取高峰,合理安排提取时间。</p>
物业企业在深圳市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投标,通过招标投标平台提交投标文件应注意哪些事项?
<p>&nbsp; &nbsp; &nbsp; &nbsp;&nbsp;根据《深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指导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投标平台提交投标文件。</p><p>&nbsp; &nbsp; &nbsp; &nbsp;&nbsp;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p><p>&nbsp; &nbsp; &nbsp; &nbsp;&nbsp;在本市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投标的企业,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当在物业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企业信息登记。</p>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发生哪种情形要退出轮候册?
<p style="text-align: left;">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p><p style="text-align: left;">  (一)《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p><p style="text-align: left;">  (二)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p><p style="text-align: left;">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p><p><br/></p>
申请住房类公积金提取业务时系统显示的房产套数与实际不符,需要提供“房产查询证明”才可以办理,这个证明在哪里打印?
<p style="text-align: left;">  职工可通过i深圳APP首页搜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或本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p>
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是否收费?
<p style="text-align: left;">  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收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