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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p>
深圳市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额度最高为多少?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第十四条规定: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根据其吸纳就业人数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p>
信访工作机构是如何受理信访事项的?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信访工作机构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区分情况,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1)对信访事项应当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送交办到位,并跟踪督办。(2)对属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和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但应当书面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3)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4)对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p>
立功受奖军人喜报怎么送?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送喜报坚持彰显荣誉、简朴热烈、军地协同、属地负责的原则。送喜报时,应当举行相应送喜报仪式。对于送喜报数量较多、时间较集中的,可以举行集体仪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仪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可以包括宣读喜报、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主要成员佩戴绶带或者大红花、送交喜报等环节。</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办法》还提出,送喜报仪式可以邀请立功受奖军人本人和单位代表参加。</p>
军供站“五个转变”指的是什么?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军供站“五个转变”指:单一饮食服务向综合服务、铁路输送保障向“铁、公、水、空”全方位保障、定点供应向区域供应、常规供应向大批量供应、平时保障向应急应战保障兼备的“五个转变”。</p>
烈士评定工作研究牺牲情形时,要判断哪些事项?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2025年6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制定的《烈士评定工作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研究牺牲情形时,一般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判断:1.是否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牺牲;2.牺牲原因是否由所执行任务、抢救保护行为等直接导致或者直接相关;3.牺牲情节是否突出,成为后人学习的榜样;4.生平表现是否良好;5.社会反响是否较好。</p>
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的重度残疾人如何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评估?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相关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以个人身份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核实其名下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等有抚养、扶养、赡养能力的,应计算抚养扶养赡养费用。经过经济状况核对、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等,符合条件的单独纳入低保。</p>
请问重度残疾人是否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低保)申请?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p><p style="text-align: left;">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级、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当地规定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一级、二级残疾人,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p><p style="text-align: left;"> 综上,申请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整体纳入;申请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条件的,其中重度残疾人可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p>
退休金因未按时做资格认证停发,补做认证后,之前停发的养老金会补发吗?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会补发。正常情况补做认证后,次月会一起补发之前停发的待遇;如果停发时间超过半年及以上,需要在认证后到就近的社保窗口,申请恢复养老金和补发停发的部分。</p>
退休金因为没按时做资格认证停发了,我现在补做了认证,啥时候能发养老金?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因为没按时办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被停发待遇,补做认证后,养老金一般在次月10号前发放。</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