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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供站的常设站和临时站如何设置?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军供站的常设站设置在主要铁路和公路干线的车站、水路的重要港口等军事运输繁忙地方;临时站设置在大批或者紧急军事运输任务需要的地方,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p>
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如何处罚?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p>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如何缴纳社保?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逐月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如果其原缴费工资低于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则其缴费工资基数分别按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或上限确定。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费用(含个人缴费)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按参保地规定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p>
《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规定,对于退役军人创业享有哪些金融扶持?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根据《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第十五条规定: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6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对象及条件的合伙人每人最高6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p>
多重身份家庭如何发放光荣牌?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p>
《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规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第十四条规定: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p>
烈士未在烈士陵园安葬,还可以在哪里安葬?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未在烈士陵园安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征得烈士遗属同意,可以迁移到烈士陵园安葬,当地没有烈士陵园的,可以予以集中安葬。安葬烈士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举行庄严、肃穆、文明、节俭的送迎、安葬仪式。战时,参战牺牲烈士遗体收殓安葬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具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办理。</p>
常设军供站应该包含哪些基本建设项目?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常设军用饮食供应站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有厨房、餐厅、仓库、锅炉房、办公室、宿舍、厕所、汽车库、平场、盥洗设施,并根据需要设置遛马场和饮马设备。常设军用供水站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有锅炉房、办公室、宿舍、厕所、盥洗设施。</p>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申请需具备什么条件?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1)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户籍退役士兵;</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2)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村户籍的;</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3)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p>
跨军地改革转制部队退役军人落户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答:转改人员落户工作,主要以中央关于跨军地改革划转和身份转改相关政策、《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基本政策依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转改人员原则上随转制单位办理就地落户手续。有特殊困难的经组织批准,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易地落户。集体转制部队人员退出现役时间以中央军委批准的退役时间为准。</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本落户政策只适用于这次集体转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