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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4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
5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6
禁止对销售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
7
单位车辆所有人应当确定道路交通安全主管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8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9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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