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强化教育领域政策执行监督,提升教育治理透明度与群众参与度,市教育局拟以服务合作的方式,由合作单位提供“局长信箱”平台服务,并需承担后续持续的优化、运营服务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局长信箱运营服务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机构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内容
提供“局长信箱”平台业务运营服务,涵盖业务分析运营服务、安全运营服务和数据治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
1.数据全流程处理、数据安全保障及系统持续服务优化;
2.提供不少于80个全功能账号(含收发、审批、查询等权限);
3.实现与其他系统接口对接,确保数据互联互通;
4.提供专业的系统业务运营人员服务;
5.系统建立信件规范处理流程,并支持系统编制各规范报告模板;
6.执行周增量及月全量数据备份机制,制定安全规范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7.定期升级系统功能并提供操作培训。
三、费用标准
费用控制在19.8万元以内。
四、服务时长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经营信息系统开发、技术研究、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咨询及系统维护的专业机构;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征信平台的信用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报价单;
(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六)如曾经承接同类项目,可提供近五年的有关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投递资料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本项目公示期10日,各单位须于2025年10月25日下午6点前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箱(aqc@sz.edu.cn),并邮寄全套纸质件(一正本四副本)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教育局局长信箱运营服务项目”字样。
(二)市教育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三)通过评选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将与中标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五)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121805。
附件:
1.局长信箱运营服务项目申报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局长信箱运营服务项目评标信息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