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人才证书或有关证明类文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 (一)深圳户籍儿童提供: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住房证明: 1.购房类: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 2.租房类: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按以下指引提供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属于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属于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属于企业人才住房的:提供住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购房企业与人才签订的租赁合同、劳动聘用合同和企业用户为该员工打印的社保清单。 属于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 属于集资房的: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 属于集体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3)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材料;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