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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10-2017-007777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足球协会
发布日期:2017-11-27 17:08
名 称: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足球协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深文体旅〔2017〕401号
主 题 词: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执行,请抓紧组织实施。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足球协会
2017年11月8日
深圳市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普及推广足球运动,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提高我市足球竞技水平,根据《全国足球场地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发改社会〔2016〕987号)、《广东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2016—2020年)》(粤发改社会〔2016〕862号)和《关于支持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建规〔2017〕90号,以下简称粤建规〔2017〕90号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足球场地现状
(一)基本概况。
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建有各类足球场地592块,平均每万人(常住人口,下同)拥有足球场地0.5块。
(二)存在问题。
一是数量相对不足。目前,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与《广东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粤发改社会〔2016〕862号)提出的“到2020年,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6块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达到0.7块以上”的建设目标仍存在差距。
二是分布不够均衡。从区域分布看,全市足球场地将近一半集中在宝安区和龙岗区,两区共建有274块足球场地,占全市10个区(新区,下同)的46%;人口密集的罗湖区和龙华区,只有足球场地53块,数量相对不足。从系统结构看,教育系统共建有383块,占全市总量的65%,足球场地社会化程度不高。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根本宗旨,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把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作为我市重要民生工程和足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有效增加足球场地设施供给,增强公益性,提高可及性,提升足球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为足球运动在我市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建设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加快建设,足球场地设施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升,群众健身需求得到不断满足,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足球场地设施网络。到2020年,全市足球场地数量超过900块,其中新建足球场地至少达到308块,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6块以上,有条件的区(新区)达到0.7块以上。
本方案所指足球场地包括5人制、7人制(8人制)、11人制场地;标准场地指11人制足球场。
四、建设任务
(一)新建校园足球场地52块。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校园足球场地设施,每所学校至少建设1块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其中,足球特色学校应建设1块以上7人制(8人制)或11人制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校、中专院校应建设1块以上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
(二)新建社会足球场地246块。充分利用体育公园、公园绿地、高架桥底建设露天足球场;鼓励利用非建设用地、企业自有用地和用房建设露天草坪足球场;允许利用限建区建设露天草坪足球场等。按照粤建规〔2017〕90号文要求,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建设5人制、7人制(8人制)和11人制足球场。
(三)新建专业足球场地10块。加快建设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区采用新建或改建的方式,建设可承办国际A级赛事的足球场地。
五、政策保障
(一)落实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关于支持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特别是要贯彻落实粤建规〔2017〕90号文,在用地指标、规范建设管理、优化审批、综合利用、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强指导,全力支持。
(二)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大力支持基础性、公益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企业、个人和境外资本投资建设、运营足球场地;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PPP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运营足球场地。
(三)开放利用。贯彻落实《广东省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意见》(粤体群〔2012〕67号),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切实推动全市校园、公共足球场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足球场地向市民开放。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纳入我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工作计划,并由市足球振兴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市、区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教育、体育、住房建设等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
(二)明确建设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地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总量要求、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进度以及责任主体,落实资金,加快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共同努力完成全市建设总目标。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市属中小学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及向社会开放;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市级专业足球场地建设、管理;市城管局负责市属公园内足球场地建设、管理;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区属中小学校园、社会、专业等足球场地建设、管理;市规划国土委负责统筹推动新规划小区优先配建足球场地;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支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三)督查督办。由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建立跟踪监测考核机制,及时向市足球振兴联席会议汇报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依照本实施方案及时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深圳市足球场地规划建设责任分工一览表(2017—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