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20170901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拟对胰岛素注射笔用针头采用院内洽谈议价的方式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与竞争,我院将与中标公司签署供货合同。
一、采购项目:胰岛素注射笔用针头。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向设备科递交投标书,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标当天须提供耗材样品(请用透明塑胶袋打包好,并贴上投标单位名称、样品名称、包号),招标结束后,请供应商自行带走,没有带走的,按医疗废物处理。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书封面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和邮箱地址(标书装进档案袋后四周密封好,贴上封条加盖公司骑缝公章;如投多个项目,请供应商每个包分别做标书),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投标文件目录(标上页码)
2、投标产品报价表;
3、投标产品说明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经营许可范围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投标无效)、试剂类须提供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
6、《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7、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原件;
8、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9、生产企业经销代理授权书原件(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加盖公章(要原章、不可复印章、水印章)、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有中文翻译);
10、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制造表及附页、卫生许可证等有效且必须提供的证件;
11、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产品抽查检测报告书复印件(产品要求检测的须提供);
12、投产品在省内其他单位的价格证明,用户名单(作为评分重要依据,提供其它使用单位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否则做零用户处理),本次公开采购项目仅接受在广东地区“三甲”医院、深圳市“二甲”公立医院正在使用品牌(需提供两年以内合同复印件或销售发票复印件);优先考虑深圳市“三甲、二甲”及以上医院在用产品。各品牌必须保证其报价为深圳市最低成交价,我院正在使用的产品报价必须低于我院历史采购价,控制价格≤1.6元/个。
13、无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相应的行政处罚承诺函。报名的公司,如在龙岗诚信网、区采购中心网、市采购中心网、市财委网等曝光台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罚阶段内),我院不接受报名,如有发现公司作假并中标,我院查实后取消预中标资格,两年内不能参加我院招标,网上通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14、供货承诺函;
以上证件、资料全部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其中:纸质文件投标资料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我院与中标供应商签壹年的供货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院方接上级部门要求从统一招标平台采购或其他政策因素则终止合同,双方不追究责任。
各公司投标人提交证件前先自审证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上交的证件有如过期无效、超经营范围、授权及各种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公司投标资格,对于作假公司的名称、法人代表、业务员等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来应标的业务员须跟标书里授权业务员一致,如不一致(现场核对身份证),则取消该公司投标资格;特殊情况要更换业务员的,公司要另外出具书面说明及授权(须加盖公章)。
五、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六、递交标书截至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 0755—28275847 黄先生
附件:投标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