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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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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平安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夏长路86号平安里学校

  • 所在区: 龙岗区
  • 邮编: 518116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924711
  • 联系电话: 0755-28924711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平安里学校是 2005 年 9 月开办的区直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 46634 ㎡,目前建筑面积 28000 ㎡,现有 76个教学班,学生 3880人,教职工319人。学校于 2019 年 7 月启动改扩建计划,新建 3 栋教学楼、建设立体运动场、室内游泳馆等场馆,于 2021 年 9月正式启用,建筑面积约79000㎡,学校办学规模将扩大至 81 个教学班。

  为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平安里学校在充分落实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具有学校特色的“和雅融慧”课程体系。学校鼓励教师做好国家课程校本化的实施,并基于 STEM 等项目多维度开展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2019 年,学校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 8 项,并在 2019 年获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首批 STEM 教育领航学校。

  学校积极探索学生学习方式变革,立足于学生的生活实践与兴趣特长,形成了创客、体艺、研学等特色品牌,学生在沟通、合作、创新、实践中快速成长,在全国、省、市各级各类大赛中摘金夺银:2019 年平安里学子温子初获得“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的称号、陈静芳等五位学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学校获得了“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2018-2019 年度广东省红旗大队”“深圳市中小学生特色学校建设成果一等奖” 广东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初中组团体总分第三名等称号与成绩。

  学校通过优化教育教学模式,构建智慧校园生态系统,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在 2018-2019 学年龙岗区教学质量表彰大会上荣获本次表彰大会全部 9 项大奖;中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中央电化教育馆联合授予学校“2018-2019 年度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单位”。

  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先后被授予“中国教科院首批全国 STEM 教育领航学校”“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单位”“全国创新名校”“全国创客教育示范学校”“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实验学校”“全国国际象棋特色学校”“全国啦啦操星级俱乐部”“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成果一等奖”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智慧校园”“深圳市高水平运动学校”“深圳最具变革力学校”“深圳最具创新力学校”等多个荣誉称号。


  姜思坤,平安里学校党总支书记,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学数学高级教师。1990年6月毕业于中山大学数学系,同年7月分配到龙岗区平冈中学工作。历任平冈中学教学处副主任、主任(期间在民办学校建文中学担任校长两年),龙城高级中学副校长,平冈中学副校长,2012年8月30日起担任横岗中学校长、党总支书记。曾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数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曾蓉,平安里学校行政负责人,女,1974年1月出生,民主促进会会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0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同年7月分配到龙岗区平冈中学。历任平冈中学科研处主任、龙岗中学副校长、平安里学校副校长,2023年2月7日起担任平安里学校行政负责人。主持过多项省市各级课题,多篇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出版2本教育专著。曾任龙岗区人大代表,深圳市督学,龙岗区督学,曾荣获区优秀人大代表称号,多次获区优秀校长称号。


  乘坐公交M276路、M307路、M386路、M542路到白灰围站下车。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

  特困和残疾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

  公布申请资助条件--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上报教育局

3、资助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学生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困难证明(含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

  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证件类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证明类材料留原件):

  (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

  (2)孤残学生的相关证明或材料;

  (3)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 

  (4)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924441

5、评优奖励办法:

  学校按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水平,综合评定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颁发奖状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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