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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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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中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坪路8号

  • 所在区: 大鹏新区
  • 邮编:518119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初级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33623
  • 联系电话: 0755-84208070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学创建于1969年,位于风光旖旎的大鹏湾畔。学校占地44073平方米,建筑面积14660平方米;绿化占地2253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51.74%。学校现有专用教室30间;有各类多媒体功能室30间,全部按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配置;有生物园1个,室外篮球场3个,体育馆1座,400米运动场1个;藏书39201册,生均45册。多年来,学校本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学宗旨,坚持不选择学生,不放弃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办学原则,让每一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能得到和谐发展。围绕这一办学目标,葵涌中学借鉴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传承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确立了学校的办学理念:立美育人,和谐致美,旨在着眼于学生的素质,成就学生良好的思想和学习品质,学会学习,学会做人,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王建军,中学高级教师,现任葵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他是2014年大鹏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的名校长。调任葵涌中学前,先后在黑龙江农垦总局局直高级中学担任校长多年,在深圳市红岭中学主管教学教研工作多年。作为中央党校首届全国骨干校长培训班学员,他有着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卓越的学校管理能力。曾多次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陶研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公交:罗湖方向:乘坐E11、E26路等到葵涌汽车站,再步行500米可达;龙岗方向:乘坐818路、833路等到葵涌中学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本校遵照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奖励(学校)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208070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学校执行教代会制定的一系列考核、评聘、评优评先细则,对教职工进行各种考评、奖励;学生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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