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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学大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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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学大鹏学校

详细地址: 大鹏街道鹏毅南路6号

  • 所在区: 大鹏新区
  • 邮编:51812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36627
  • 联系电话: 0755-28336627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作为大鹏新区引进全国基础教育名校——深圳中学创办的九年一贯制新区直属公办学校,深圳中学大鹏学校将秉持“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精神,奋力创建国家级基础教育改革示范校,将学校打造成为具有湾区时代特色的全市一流名校,培养具有中国精神、国际视野、创新素养的新时代少年。

  深圳中学大鹏学校成立于2023年,坐落在环境优美的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毅南路6号,总用地面积30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584平方米,学校办学规模为54个教学班,可提供2520个优质教育学位。

  吴涛,深圳中学大鹏学校校长,中学高级教师。2008年8月,被教育部授予内地与香港教师交流及协作计划优质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2018年,被授予“深圳市高考学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7月,被中共深圳市委授予“深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乘坐公交到大鹏第四工业区站公交站再步行800多米到学校。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本校遵照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208070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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