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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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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振兴学校

详细地址: 西乡街道航城大道U8智造产业园

  • 所在区: 宝安区
  • 邮编:514500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489116
  • 联系电话: 0755-27489116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创建于1998年的振兴学校,是经宝安区教育局批准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学校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

  学校实行校长、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 “条块并举、级科共责”的管理体制,成立了党支部、教学与课程中心、行政后勤中心、家长、学生活动中心、调整、充实了各部门负责人,辅以工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各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与此同时,学校重视制度建设,并不断完善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招生工作、教师聘用、后勤服务、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不断走向规范。

  学校的教学设施较为完备、先进,拥有联通国际互联网络的百兆兆校园局域网,为学校充分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和数字化教育营造了良好而又便利的条件。学校现有电脑教室2间(共配置了80台学生专用计算机)、一间可容纳90人的多媒体教室(四方国茶馆)集开会、上课、培训、餐饮等多种功能,还有师生图书阅览室、音乐舞蹈室、美术绘画室、科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家长活动中心、学生活动中心、行政后勤中心、教学与课程研究中心、校医室、心理咨询室,学校全部教室都配有多媒体电教平台。教师办公室全部都配备了能连接互联网的办公电脑,并安装了多种制作教学课件的软件工具。学校有标准的运动场,建有200米跑道和60米直跑道、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和6个乒乓球台、田径设施等,各功能室的常规教学设备,体育卫生器材等均能满足教学需要。学校注重美化、绿化、净化校园,为师生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一个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校园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三区分明,为学生成人成才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追求卓越,务实创新”的校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造合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分部分级负责管理模式,有效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了办学水平。现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校风,“以人格塑造人格,以智慧启迪智慧”的教风和“乐学,勤学,善学”的学风,已深入到振兴人的心中,推动着学校持续发展。通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学校的办学条件日臻完善,管理水准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学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扎扎实实地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从严治校,求真务实,强化内部管理,努力实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一年一个新台阶。学校先后获得多项荣誉: “宝安区一级学校”、“深圳市一级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禁毒示范学校”、“宝安区德育绩效示范学校”、“宝安区平安文明校园”、“宝安区国学实验学校”、“宝安区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学校”、 “宝安区家长、教师培训双优学校”“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 “宝安区公民办中小学结对帮扶优秀结对学校”“宝安区优质化民办学校”“宝安区文明校园”、“宝安区慈善文化进校园工程学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个人简介:邱君,男,1983年3月17日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市,汉族。2002年9月考入湘南学院中文专业学习,2005年9月大学专科毕业。

  2016-2018年参加陕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大学本科毕业。

  曾参加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联合大学、陕西省团校、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培训进修班学习,现担任深圳市宝安区振兴学校校长、董事会董事、深圳市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宝安区毒品预防讲师团成员、宝安区一级教师(2008年获得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岗位资格证、2009年获得宝安区德育主任培训班结业证)。       

  个人获奖情况:曾两度荣获宝安区优秀教师、宝安区家长学校优秀教师、西乡街道先进工作者、深圳市教育系统书法比赛三等奖、宝安区小学现场作文辅导三等奖、宝安区新安街道小学现场作文辅导一等奖、西乡街道教师综合素质大赛书法一等奖、西乡街道教师综合素质大赛语文综合二等奖。个人论文《浅谈民办学校德育管理》刊登在《散文百家》期刊,并荣获征文一等奖。

乘车线路:1、地铁:固戍站C出口,300米。2、宝安大道固戍地铁站所有公交车下车800米。3、107国道三围路口所有公交车下车1000米。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一、二、三年级4700元/学期,四、五、六年级3600元/学期,七、八、九年级5600元/学期

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深发改[2019]640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本校不提供住宿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绿)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资助奖励(国家):读学校—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性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855443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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