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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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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松岗中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大道26号

  • 所在区: 宝安区
  • 邮编:51810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081674
  • 联系电话: 0755-29896010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松岗中学(又名文存贵纪念中学)创办于1945年,其前身是东江纵队创办的东宝中学,是一所拥有革命历史和红色基因的公办完全中学,是深圳市政府确立的“重点投入、重点建设、重点提高”的学校。1999年学校迁入现址办学。2000年9月,学校开始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是全国办班最早、规模最大、成绩优异的新疆班学校之一。学校秉承“爱国利民、自强不息”的校训,坚持素质教育,着力打造“课程改革、民族团结教育与智慧校园”三大办学特色,致力于打造“一流环境、一流服务、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人民满意的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70%以上,是广东省绿色学校。目前学校共有教学班81个,在校学生3900余人,教职工443人,其中新疆籍管理教师6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管理服务理念先进。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正高级教师1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121人,骨干教师196人。学校现有国家、省、市、区学科带头人30余人,宝安区高层次人才5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8人。学校曾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集体、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深圳市首批课程改革特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高考卓越奖单位、深圳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宝安区首批卓越绩效示范学校等荣誉。


  肖扬昆,男,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1968年7月出生,江西泰和人。1989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历任新安中学教师、教学处主任、副校长、新安中学(集团)副校长兼高中部校长。现任深圳市松岗中学党委书记、校长。先后荣获深圳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个人、宝安区优秀校长、宝安区“十佳青年教师”、宝安区历史学科带头人、宝安区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地铁:地铁11号线(快线)到松岗站,然后搭乘公交B790路到松岗中学站,或地铁6号线到松岗公园站,然后搭乘公交M512、B980、M552路到松岗中学站

公交:655、B980、M512、M552、M541、M256路公交在松岗中学设站

高速:广深高速新桥出口;南光高速塘明出口;深圳外环高速芙蓉出口

附近停车场:松岗中学南门停车场、松岗体育中心停车场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已含在学杂费内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20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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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高中学杂费1131元/生*学期,初中不收费

收费依据:高中收费依据:《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深圳市各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初中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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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高中住宿费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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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081674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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