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凤凰知青楼建设,拟对[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2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DY02-27地块位于DY02规划控制单元,用地面积为2398平方米,是以居住性质为主导的用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DY02-2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不作规定。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用地边界示意图及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侨路1号A栋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原凤凰村旧址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4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23466385
附件:1.[凤凰碧眼地区]法定图则DY02单元局部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