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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重点课题购买服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30 19:5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我室将开展专题研究,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充足、高水平的研究咨询力量,一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服务类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抽出骨干力量组建课题组,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应开展实地调研,形成精准、务实、可落地的创新性成果。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课题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2020年5月12日前发至zyszhec@163.com,纸质版于5月12日前通过邮递方式寄出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辅助楼219,逾期不再受理。

  三、立项程序

  (一)申报截止后,我室将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对初审入围者将组织专家评审。

  (三)确定中标单位后,通知中标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四、课题经费

  课题立项后,根据市财政相关规定,给予合作研究单位必要的经费资助。

  五、课题进度安排

  除长期合作项目外,课题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结题,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我室将适时组织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小姐   88132172、13927410272

  附件1: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重点课题研究计划

  附件2: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课题项目申报书

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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