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我室将开展专题研究,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充足、高水平的研究咨询力量,一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服务类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抽出骨干力量组建课题组,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应开展实地调研,形成精准、务实、可落地的创新性成果。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课题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2020年5月12日前发至zyszhec@163.com,纸质版于5月12日前通过邮递方式寄出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辅助楼219,逾期不再受理。
三、立项程序
(一)申报截止后,我室将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对初审入围者将组织专家评审。
(三)确定中标单位后,通知中标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四、课题经费
课题立项后,根据市财政相关规定,给予合作研究单位必要的经费资助。
五、课题进度安排
除长期合作项目外,课题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结题,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我室将适时组织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小姐 88132172、13927410272
附件1: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重点课题研究计划
附件2: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课题项目申报书
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