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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职员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7-08-16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5月,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光明、公明两个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光明新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务管理。为保证光明新区的工作开展,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报名条件

  本次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科以下(含科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共75个职位(含深圳市光明街道公务员12个职位,深圳市公明街道公务员15个职位。详见相关网站)。参加此次公开选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选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深圳市党政机关在编科以下(含科级)公务员身份,报名选调事业单位职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本市在编事业单位职员身份;   

  2、近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3、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4、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公开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接受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核、资格复查、确定拟任职人选等程序进行。同一职位有3人及以上报名的,采取竞争选调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采取考察选调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1、公布职位。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其任职资格条件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宝安日报》、深圳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ov.cn)、深圳市人事局网站(网址http://www.rsj.sz.gov.cn)、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深圳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szhr.com.cn)等媒体网站上同时公布。

  2、接受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请于8月16日10:00至8月26日17:00通过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报名。报名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提交确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联系电话:83776655。

  3、资格初审。由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公室根据报名者网上报名的个人情况、工作简历和近年的工作业绩,结合报名竞聘的职位资格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的人选。报名者可于8月29日16:00至8月31日18:00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

  4、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查。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公室根据各选调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对每个职位笔试前3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还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现职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职称证书,两张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确定拟任职人选。由光明新区党工委根据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在征求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详情请登陆:http://www.sz.gov.cn

        http://www.rsj.sz.gov.cn

        http://www.testcenter.gov.cn

        http://www.szhr.com.cn  

  

   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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