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来文申请吉华路(环城路-布龙路)改造工程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坂田街道和布吉街道,面积96719.91平方米。经查,该项目约有65908平方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相关规定,现对上述拟选址用地予以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Http://wwww.szpl.gov.cn查询)。
对上述拟选址用地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邮政编码:518172)。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28915616 传真:2890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局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