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拟开展石皮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现于我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预审事项。该项目用地位于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辖区,有924987.47平方米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详见示意图)。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公园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石皮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的“公园项目”,符合上述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该建设用地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两个网站同时发布本通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335878 传真:23335701
附件:石皮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