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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翰林华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7-25 14:1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翰林华庭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以东、鹅埠路以南,本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已于2022年12月14日分别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2-0036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2-0037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2-0038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2-0039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办理变更翰林华庭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机动车停车位(地上/下)由“144/1420”修改为“144/1400”,其中公共停车位由184个修改为164个,并优化地面机动停车位布局。

  二、根据消防意见,建筑高度起算点由从地块场地最低点起算调整为从各栋场地最低点起算,相应修改各栋建筑高度标注,建筑最高高度由79.65m修改为79.95m。

  三、根据机动车开设路口规范要求,修改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宽度及转弯半径。

  四、因设计优化,绿地面积由5316.53㎡修改为5407.03㎡,折算绿地面积由16853.83㎡修改为16729.83㎡,绿化覆盖率由40.08%修改为40.02%。

  五、因设计优化需要局部增加雨蓬等,微调建筑轮廓。

  六、根据测绘意见,修正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6899.46㎡修改为6896.86㎡,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4581.62㎡修改为54529.22㎡,总建筑面积由255087.08㎡修改为255032.08㎡。

  经审查,上述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pnr.sz.gov.cn)、深汕管理局二楼大厅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210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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