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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的首付款提取是提取到什么账户?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4-24 15:1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及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已签订认购协议书或者购房合同,且尚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职工购买的住房是一手预售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预售房)的,首付款提取收款账户为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职工购买的住房是一手现售商品和保障性住房(现售房)的,首付款提取收款账户为卖方收款账户;职工购买的住房是存量二手商品房且存在带押过户情形的,首付款提取收款账户为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资金监管账户;不存在带押过户的情形,首付款提取收款账户为卖方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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