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医疗卫生 > 我要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文件要求,经有关程序,同意以下医疗机构(详见附件)通过诊所备案。
附件:通过诊所备案医疗机构的名单(20250724)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0日
附件:通过诊所备案医疗机构的名单(202507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