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English
|
移动版
|
数据开放
|
政务邮箱
|
站群导航
|
政务机器人
热门搜索排行
热门搜索:
首 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深圳
业务知识库
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教育领域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我是一名高校的老师,我校有部分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24000元。请问在办理贷款代偿资助时,利息如何计算?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27 14:05
【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答: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之和进行计算(利息起止时间为从个人计息开始到用于学费的贷款全部偿还之前)。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触碰右侧展开
微信公众号
微 博
移动应用
咨询
投诉
个性化定制
12619215
我是一名高校的老师,我校有部分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24000元。请问在办理贷款代偿资助时,利息如何计算?
101394
业务知识库
深圳市教育局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