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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的,如何提供证明?

信息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08 09: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居住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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