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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
有效的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就近入学的依据。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是否实际居住以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记录为准。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家访。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