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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学区内居住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备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初中的,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初一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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