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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子女一人继承,不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8-02 16:2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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