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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6年,我市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散居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9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养育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