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15期(总第1414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26年政府公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划类、土地类)》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01 【字体:

深规划资源规〔2026〕4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修订)》(深规划资源规〔2023〕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划类、土地类)》。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裁量基准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5月31日。

  附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划类、土地类)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9日


打印

下载、打印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