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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7期(总第13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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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5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25-09-08 【字体:

市政府令第365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已于2025年7月22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七届1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覃伟中

2025年8月20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

  为了适应国家盐业管理政策调整的新要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衔接,切实加强深圳市盐业管理,促进盐业健康发展,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2000年10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发布  根据2005年10月1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修订  2024年5月1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1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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