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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1-06 15: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辖区行业协会商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0〕849号)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范围

  在罗湖区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规范内容

  (一)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纳入脱钩改革的各行业协会商会应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体改函〔2020〕519号)文件精神,在年底前完成脱钩改革工作,确保实现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及党建外事分离,对脱钩改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二)严格依法依章程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重复收取会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收取会费同时应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列入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服务项目的,不得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会费标准不得超过4档,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必须按照有关程序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及时向会员公开并将修改会费后的新章程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收取会费必须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仅可用于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其他收入及往来款项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会费要设立专账管理,向会员公布年度收支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规范各类评比表彰等活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的有关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相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进行备案并完成有关审批工作后方可开展。

  (四)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核准章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要严格成本管理,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营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得强行服务或强制收费。

  (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遵守收费公示制度,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所收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对外公开公示行业协会商会征收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和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各行业协会商会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加强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的收费进行清理。请填写《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和整改情况表》,存在问题的应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各行业协会请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和整改情况表》(详见“附件4”)和《整改报告书》(详见“附件5”)加盖协会印章报送我局。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报送:

  1.纸质材料直接送达我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73号福利大厦一期402房,联系人:陈老师,25666448)

  2.将纸质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lh_mzshzz@szlh.gov.cn发送我局。

  (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应立即整改,我局将通过年报、抽查等措施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对不主动整改的行业协会商会,将采取专项审计、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措施。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

            2.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0〕849号)

            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

            4.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5.整改报告书

            6.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罗湖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6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566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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