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1栋、3栋、5栋、6栋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互联网+”未来科技城位于前海合作区大铲湾片区金港大道以东,宗地号A002-0076。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1015号)及《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BA-2020-0028号),本宗地用地面积809124.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150万平方米、商业14万平方米(含酒店4万平方米,会议中心6万平方米)、食堂4.125万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0.225万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85万平方米(含片区汇聚机房600平方米)。
本次来文报建的DY01-04街坊1栋、3栋、5栋、6栋位于大铲湾片区经一路与纬二路交汇处东南侧,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4GG0146491(改1)号),该项目地上规定建筑面积279508.54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地下规定建筑面积15398.13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商业、食堂、物业服务用房、片区汇聚机房。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1.规定建筑面积: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279508.54平方米调整为279409.99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15398.13平方米调整为15405.93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由4671.86平方米调整为4670.52平方米,商业由5780.8平方米调整为5786.1平方米,食堂由3945.47平方米调整为3949.31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60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400平方米保持不变。
2.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5357.6平方米调整为14350.53平方米,其中消防避难空间由9716.25平方米调整为9703.96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2283.15平方米调整为2372.6平方米,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由2199.99平方米调整为2190.52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87.44平方米调整为83.45平方米,取消架空公共空间1070.77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92522.3平方米调整为91396.07平方米,其中公用设备用房由38521.44平方米调整为38184.76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44018.76平方米调整为44033.43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由3981.99平方米调整为2525.9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6000.11平方米调整为5198.09平方米,新增轨道交通附属设施1453.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等相应调整。
(二)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为匹配地铁轨道施工时序,将冷却塔设备区调出本项目范围;局部更新室外台阶轮廓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0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1栋、3栋、5栋、6栋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9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