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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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回复情况》及《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7-28 15: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342号)有关规定,我区已拟《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在宝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电子邮件1份。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342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公布《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回复情况》(详见附件1)及《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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