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小漠汽车工业园(X2022-0002宗地A区)项目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该项目2023年7月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3-0020号)。现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因涉及总平面图修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2栋厂房废料地道增加顶板,计规定建筑面积由61649.47平方米修改为68427.03平方米;
二、3栋厂房东侧局部增加设备用房,辅助用房面积增大,并修正规定建筑面积指标,计规定建筑面积由80493.71平方米修改为78713.76平方米;
三、4栋厂房东侧局部增加设备用房,辅助用房面积增大,计规定建筑面积由74002.69平方米修改为74167.26平方米;
四、5栋厂房二层局部增加钢板走道,增加核减建筑面积13901.01平方米,并修正规定建筑面积指标,计规定建筑面积由101121.85平方米修改为115081.8平方米;
五、6栋厂房南侧局部雨棚范围扩大,并修正规定建筑面积指标,计规定建筑面积由125544.64平方米修改为127678.45平方米;
六、7栋厂房局部辅助平台范围调整,计规定建筑面积由134881.41平方米修改为134670.68平方米;
七、9栋厂房修正规定建筑面积指标,计规定建筑面积由20003.56平方米修改为22642.81平方米;
八、废料仓一修正规定建筑面积指标,计规定建筑面积由3402.56平方米修改为3523.72平方米;
九、废水处理站一水池不计算建筑面积,局部增加楼板,并修正规定建筑面积指标,计规定建筑面积由3984.18平方米修改为2203.10平方米;
十、根据以上修改,A区总建筑面积由621428.49㎡修改为643453.04㎡,计容建筑面积由617005.89㎡修改为639030.44㎡,计规定建筑面积由617005.89㎡修改为639030.44㎡,不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建筑覆盖率由78.55%修改为77.47%;相应修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相关数据。
经审查,上述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仍基本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pnr.sz.gov.cn)、深汕管理局二楼大厅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2210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