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保利明玥澜岸花园(东地块)”项目(宗地号G11329-0102)位于新龙路(规划龙勤路)与规划复兴路交汇处南侧,用地面积为26314.37平方米。该项目于2022年3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PS-2022-0006号)。因项目优化设计,部分内容须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具体修改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图修改
项目施工图优化设计,涉及经济技术指标、平面轮廓、图面表达等调整,主要变更为:
1.1栋一单元、1栋二单元、2栋与3栋一单元、3栋二单元、5栋及榕树广场南侧及西侧裙房建筑轮廓微调;
2.2栋、3栋二单元消防登高场地微调;
3.5栋消防登高场地因人防楼梯调整微调;
4.增加出裙房屋面风井及室外台阶表达;
5.增加垃圾收集点表达;
6.幼儿园活动场地位置调整;
7.3栋二单元东南角首层室外无障碍坡道优化调整;
8.各栋塔楼油烟井优化调整;
9.2栋屋面机房及裙房建筑层数调整;
10.人行主入口优化调整;
11.幼儿园人行出入口优化调整;
12.景观优化调整,增加部分园区道路、景观小品表达;
13.原5栋西侧10辆非机动车车位调整至3栋二单元南侧,西地块架空车库减少的3辆非机动车位补充至此处,并增加成品非机动车棚表达;
14.栋北侧减少2个机动车位,补充在场地西北角。人行次入口处减少1个机动车位,补充在西地块人行次入口北侧;
15.指标表数据调整:总建筑面积由163568.37㎡改为163956.75㎡,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25443.38㎡改为125341.75㎡(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9429.38㎡改为9327.75㎡),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8124.99㎡改为38615.0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变化具体为:架空绿化休闲2426.1㎡改为2353.51㎡,架空停车场由7003.28㎡改为6974.2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变化具体为:共用停车库由32281.87㎡改为34003.09㎡,公用设备用房由5712.84㎡改为4380.8㎡,出地面楼梯、坡道、风井由130.28改为231.11㎡。本次经济技术指标修改不涉及计规定建筑面积的变化。
二、外立面修改
1.塔楼阳台板立面涂料颜色由白色修改为灰色;
2.塔楼外窗遮阳方式由横向遮阳板修改为穿孔板外遮阳;
3.塔楼空调百叶由外挂式修改为内嵌式;
4.塔楼阳台梁高度由600mm改为700mm;
5.塔楼核心筒根据功能需求进行了优化调整;
6.物业管理用房调整,相应立面调整;
7.2栋塔楼竖框比例优化,取消凹槽处横向杆件;
8.2栋塔楼裙房东侧及南侧立面的分割比例进行了优化调整。
9.幼儿园立面色彩进行了优化调整,三楼屋顶根据功能需求进行了调整;
10.商业整体铝合金颜色由棕色调整为棕灰色;
11.优化商业店铺分格;
12.幼儿园立面色彩进行了优化调整。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总平面图及立面图云线圈注部分及修改前后效果图对比,修改后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保利明玥澜岸花园项目施工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ps/。
公示时间为期10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8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23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前后)、鸟瞰图效果图(修改前后)、立面图(修改前后)、幼儿园南侧效果图(修改前后)、幼儿园北侧效果图(修改前后)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