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 国土资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凤凰山(航城片区)山洪截滞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21 09:00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凤凰山(航城片区)山洪截滞工程等3个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一)凤凰山(航城片区)山洪截滞工程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凤凰山(航城片区)山洪截滞工程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和民生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宝发改可研﹝2026﹞24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6246

使用林地期限

——

采伐株数

190

优势树种

荔枝、大叶相思、其他软阔、香樟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二)凤凰山(航城片区)山洪截滞工程(临时用地)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凤凰山(航城片区)山洪截滞工程(临时用地)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和民生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宝发改可研﹝2026﹞24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9279

使用林地期限

24个月

采伐株数

335

优势树种

荔枝、阔叶混交林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三)丽康路新建工程(宝安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项目名称

丽康路新建工程(宝安段)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深发改〔2025〕1056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5547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采伐株数

616

优势树种

荔枝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9号

  2.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480号

  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田交通枢纽换乘中心四楼

  4.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学子路4号

  地址2: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路008号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并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27086116;并在信封上注明“凤凰山(航城片区)山洪截滞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uangtl@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凤凰山(航城片区)山洪截滞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