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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沙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临时用地)拟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09 16:18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罗沙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临时用地)拟临时使用罗湖区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名称

罗沙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临时用地)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

文号

罗发改投〔2024〕24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详见附件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0406

使用林地期限

2年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实地公示

  施工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云桐二路北端尽头(康馨梧桐家园展示中心左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收件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82349011;并在信封上注明“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罗沙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临时用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2.罗沙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临时用地)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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