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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阳台山小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24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阳台山小学项目用地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西路,宗地号为A710-0245。该项目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62023GG01113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阳台山小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根据划拨决定书调整用地红线范围。

  (二)根据设计深化调整绿化范围。

  (三)根据设计深化及初步测绘数据,调整指标表各项数据:建设用地面积由11801.24平方米调整为11289.68平方米,容积率/规定容积率由2.04/1.89调整为2.16/2.01;建筑覆盖率(一级)由31.13调整为33.97,绿化覆盖率由31.13%调整为17.37%。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15048.25平方米调整为14756.45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7220.28平方米调整为7899.55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846.18平方米调整为1719.08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5589.53平方米调整为5976.26平方米。其余相关数据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7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西路。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27822585;请在信封上注明“阳台山小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angziyu@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阳台山小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7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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