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5〕956号)等要求,结合我市矿产资源状况和实际需求,我局牵头组织起草形成了《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矿产规划》)。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和《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主要针对《矿产规划》的内容,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205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线下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本次听证会将由我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9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参加人员报名表(附件3)的全部内容,并于2026年7月29日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zhjc@pnr.sz.gov.cn,邮件主题注明“《矿产规划》听证代表报名”。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另行公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2.《深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参加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