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坝通道工程隧道管理用房(暂定名)项目用地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四和村办公楼以北约700米,宗地号为G16401-8171。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鹏坝通道工程隧道管理用房(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5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index.html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2.鹏坝通道工程隧道管理用房(暂定名)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四和村办公楼以北约700米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收件人:田工;联系电话:0755-28336369;并在信封上注明“鹏坝通道工程隧道管理用房(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鹏坝通道工程隧道管理用房(暂定名)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