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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A844-1001、A844-1002、A844-1004、A844-1005宗地合宗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7-04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申请办理A844-1001、A844-1002、A844-1004、A844-1005宗地合宗手续。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四宗地合宗事宜公示如下:

  一、宗地情况

  (一)合宗前

  A844-1001宗地位于大浪街道浪静路与浪宁路交汇处,土地面积8071.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性质,总建筑面积为16621.8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2009年6月2日至2059年6月1日)。

  A844-1002宗地位于大浪街道浪静路与浪奔路交汇处,土地面积8146.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性质,总建筑面积为15752.0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2009年6月2日至2059年6月1日)。

  A844-1004宗地位于大浪街道浪宁路与石凹路交汇处,土地面积10929.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性质,总建筑面积为19315.9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2009年6月2日至2059年6月1日)。

  A844-1005宗地位于大浪街道浪奔路与石凹路交汇处,土地面积901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性质,总建筑面积为14816.8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2009年6月2日至2059年6月1日)。

  (二)合宗后

  A844-1001、A844-1002、A844-1004、A844-1005宗地合宗后的土地面积为35992.2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性质,总建筑面积为66506.74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2009年6月2日至2059年6月1日)。

  二、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23日止。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宗地合宗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深圳商报》及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h/

  (二)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一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权

  联系电话:0755-2333577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国鸿大厦5栋202

  特此公示。

  附件:A844-1001、A844-1002、A844-1004、A844-1005宗地合宗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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