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1月9日~2月9日就《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汇总处理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25年5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403室齐工收,联系电话0755-83949291(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yglc@pn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
2.深圳市古树名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