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办理“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马田派出所”项目(宗地号:A632-004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马田派出所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西环大道西侧、科裕五路南侧,于2021年9月取得《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深地划拨字(2021)7043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100048号);同年12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21-0051号)。
(一)本次总平面图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云线圈注处):调整地面停车及绿化、屋顶机房轮廓,优化群众入口处无障碍坡道,新增垃圾收集点等。
(二)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指标、核增建筑面积及功能调整;场地和平面布局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数量不变,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深地划拨字(2021)7043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100048号)。
二、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1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马田街道西环大道、科裕五路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7402942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