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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金硕和府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3-23 0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来文申请变更“金硕和府”项目(宗地号:A641-0036)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金硕和府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佛子坳路与狮明路交汇处西南侧,于2023年5月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3)7059号];2023年6月取得变更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00230号);7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 GM-2023-0031 号)。

  (一)本次平面调整的主要内容为:项目裙房商业及住宅户型整体重新设计,相应调整相关塔楼和裙房建筑轮廓、楼栋编号、地面停车及绿化等平面布置和经济技术指标。

  (二)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指标及功能调整,地上、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数量不变,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00230号)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7059号)及补充协议要求。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4月8日)。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光明区新湖街道佛子坳路与狮明路交汇处西南侧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3466347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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