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后亭站)项目用地位于新桥街道,地面层面积为3916.69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为11088.61平方米,地下二层面积为7638.68平方米。该项目全部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轨道交通用地”,属于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用地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27832548,传真:27832492
附件: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